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货物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度货物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对我公司货物运输项目进行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和要求
1、本招标书对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货物运输项目年度价格进行招标,执行期限为1年。
2、本次招标项目为本公司2023年全年的产品货物运输配送,运输方式为陆路汽车运输,运输配送范围为江苏省全境及临近省市。
3、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对全部项目进行报价竞标,投标人不得缺报、漏报货物运输项目。投标人应就所投保险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其经营范围覆盖投标项目,资质齐全,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运输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国家规定的道路货物运输相关资质。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提供的同类运输服务中未出现过事故(因驾驶员或车辆安全原因造成的同等及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重大货物损失)。
5、在以往或提供的同类运输服务中,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货物未按时送达指定目的地,严重影响公司用户施工和工程进度,受到江苏省电力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6、投标人必须具有运输投标项目所需的运输设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运输设备的维护保障能力。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投标人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三、投标书的要求
1、投标文件应提供下列资料(按下列次序用A4纸打印):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质、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公司概况及经营业绩表
(6)公司主要运输设备清单
(7)公司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8)经营业绩证明材料:三年经营业绩材料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来签订的相关货物运输合同或发票,以合同原件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须与经营业绩表对应提供)。
(9)运输设备证明材料:机动车所有人为投标人的各类车辆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单、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员驾驶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复印件(须与公司主要运输设备清单对应提供)。
(10)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运输设备的维护保障措施。
(11)报价单
2、不按照投标书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营业执照等重要资质文件未在年检范围或有效期内、报价单缺报漏报保险项目,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经营业绩如在公司概况及经营业绩表中填写不下,可另附业绩表,如对运输报价有特别约定条款或其他优惠条款的,可另附报价说明。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密封,加盖密封章,封套上应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封面及封套封面应清楚写明: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货物运输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
四、投标价格
此次投标以我公司提供的价格作为限价,按照百分比进行报价(如所有价格上浮/下浮X个点),不接受零散调整价格。
五、投标文件的投交
1、投标文件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派专人投交,保证在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前投交到监察审计部,过期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无效。
2、招标人对由于不可抗力引起投标文件损坏或遗失不承担责任。
3、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通过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文件来修正或补充已送出的投标文件,该文件应密封,封面应注明“补充投标”。补充投标书面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出卖人公章生效。
六、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鸿大路58号
邮 编: 225009
截止时间:请将投标书在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12点前以密封快递的形式送至北辰电气监察审计部(报价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执行,否则以废标处理),过期无效。
联系人:物资采购事业部 茅健华 0514-82982352
监察审计部 柏 云 18652572277